本报讯(记者宋静涵报道)6月12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2024年度滨州行政复议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是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第一年。一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3921件,同比增长168.9%。其中,受理数2005件,行政诉讼受案808件,比例约为2.5:1,超过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148.1%;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629件,行政复议阶段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率达98.14%,位居全省前列。“公正为民、权威高效”成为滨州行政复议的鲜明标识。
同时,滨州行政复议重要参考数据实现全省6项第一,取得“五高一低”的良好成效。其中,收案万人比10.05%全省最高、案前化解1757件全省最高、涉企服务点476个全省最多、涉企案件比率占比28.3%全省最高、涉企服务收案567件全省最高、复议后诉讼率4.48%全省最低(低于全省平均值8.28%的近一半),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在高位推动上谋实策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明确要求行政复议工作要不断完善机制、扩大覆盖、强化服务,切实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行政复议作为我市优势工作创新探索做成品牌,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指明了方向。
同时,我市打造“缤纷复解”工作品牌,让行政复议工作融入企业生产和百姓日常生活中;推动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充分利用法治日报、山东法制报“报网端微”等媒体平台建立宣传阵地;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开放日、宣传周等活动宣讲新法内容,累计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80余次、发布政策解读通告(公告或文章)110多篇,全方位提升行政复议“亲和力”;将行政复议学法工作列入《2024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滨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实现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习宣传广泛覆盖。
拓宽复议渠道,在吸纳争议上出实招
一张网延伸。构建覆盖全市的“现场+网络+邮寄”多渠道申请模式,通过互联网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0件,占全部案件的15%,同比增长7%。
一条线收案。坚持“应收尽收,存疑先收”的原则,通过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流程、规范案件受理和文书处理标准,实现对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拖延办理的有效监督。
一个点衔接。建立行政复议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行政诉讼、信访工作衔接机制,努力把符合复议受理条件的行政纠纷事项引导到行政复议程序中,有效吸纳和化解诉讼、信访等矛盾,实现端口前移,案件受理总数首次突破2000件大关。
优化服务供给,在赋能发展上求实效
在全省首推“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新增涉企行政复议联系点218个,实现商会协会重点园区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全覆盖;在全省首创涉企纠纷“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双重保障机制,提供“零距离、零延迟、零遗漏”服务,累计为企业提供复议咨询、申请、调解等服务800余次,服务企业上千家。其间,累计收到涉企复议申请567件,受理511件,审结325件,作出直接纠错决定32件,调解和解结案225件,复议后诉讼率保持在1.5%左右、败诉率为0,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4771.76万元,为企业提供更舒心更便捷的复议体验。
同时,聚焦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行政争议的化解力度。累计办理涉土地类行政复议案件25件,作出纠错决定4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工伤认定、行政赔偿等领域,合理倾斜复议办案资源,落实“容缺受理、优先办理、帮办处理”工作机制,减轻申请人负担。累计收到涉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民生领域的行政复议申请1106件,作出纠错决定152件,结案率100%。
提升办案质量,在实质化解上下实功
坚持简繁分类办理,推行“简案速办”,建立交通违法类、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快审快结工作机制,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案件344件,近70%的交通违法类案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案;推行“繁案精办”,完善听取意见程序,普通程序当事人意见听取率100%,严格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听证制度,共组织听证35次,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参与案件咨询180件,确保公开透明。
同时,提升调解和解效能,实施能动调解,各级复议机构依法运用调解手段调解和解结案515件,31%的案件在复议阶段实现事心双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复议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举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培训班,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有序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全面落实工作检查、案卷评查、文书评比等工作,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依法行政,在做强监督上抓实措
强化个案监督,持续加大监督纠错力度,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29件,倒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类案规范,围绕土地征收、行政协议等领域,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监督手段,源头预防行政行为普遍性问题风险隐患。累计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预警通知书36件、开展通报5次。
推进完善“府院联动”工作
积极组织“府院联动”,市本级复议人员参与法院培训2次,参与省高院、省司法厅组织的同堂培训2次,并建立个案联系机制;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工作模式,落实交流会商、数据共享、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推进复议诉讼工作质效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