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评选滨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过逐级推荐、民主择优、征求意见等程序,评出100个“滨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和200名“滨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现将“滨州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明材料线索。
联系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5路385号426室;联系电话:3162090;邮箱:bzswmb@163.com。
滨州市文明办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