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已于2025年4月29日经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使条例规定更科学,更符合我市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滨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现将《滨州市吕剧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6月6日前反馈至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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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