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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我市继续深入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专项行动
文章字数:824
  本报讯(记者 宋静涵报道)2025年,我市将以近岸海域水质改善为核心,聚焦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的“深水区”问题,以“控源头、强监管、提能力、促长效”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专项行动,力争实现13个省控及以上河流断面总氮浓度较2024年改善,2条行政区域内河流较2020年改善的目标,为渤海综合治理和海洋生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源头防控,持续开展陆源污染治理。强化“工程治污支撑”,协同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着力推广“硫自养反硝化”脱氮技术,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强化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结合总氮管控现状,落实落细“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方案,对我市5条入海河流和3条过境入海河流及其支流开展巡查,对71家重点涉氮直排企业和污水处理厂持续开展加密监测和飞行检查,对出现反弹的断面开展定性和定量分析,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过程监控,全力巩固流域治理成效。建立水质预警机制,对30个市控及以上入海河流断面自动在线监测数据日统计、周分析、月通报,发现总氮浓度异常波动及时预警,对总氮浓度高、反弹幅度大的县(市、区)督办约谈,推动问题整改见效。积极运用“水质指纹溯源”技术,精准溯源定位总氮浓度异常点位。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新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对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建立运营管护长效机制,保障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运营效果。
  坚持长效治理,全面构建总氮治理格局。河长湾长协调联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巡查,协同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联合海洋、海警、海事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执法,利用无人机开展海湾全覆盖巡查,加强对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监管。进一步落实县际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将总氮削减作为跨区域入海河流补偿协议中的重要指标,发挥财政激励杠杆作用,充分调动治污积极性,促使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合力治污,建立健全“区域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团结治污”的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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