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警情分类“减负” 多元联动“增效”
——邹平“警源融治”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协同解法
文章字数:766

  本报记者罗军刘凯铭通讯员杨安琪
  5月29日下午,邹平市韩店镇“警源融治”调解室里,同村村民李某和王某终于握手言和。这起因地界纠纷引发两次肢体冲突、险些升级为刑事案件的邻里纠纷,在韩店镇“臻邹到”警源融治人民调解队先后5次调解下,最终得以化解。
  这一案例正是邹平公安以“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为契机,创新“警源融治”模式的生动实践。
  面对矛盾纠纷类警情逐年增多的治理压力,邹平市以“警源融治”为抓手,推动基层治理从各自为战向合成作战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从末端处置向前端防治转变,构建起“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稳定新机制:公安通过警情分类处置实现精准分流,依托镇街融治中心整合多元力量,实现矛盾化解闭环管理,既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又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构建稳定治理“共同体”基层社会治理的痛点,往往藏在一组组警情数据里。2024年,邹平公安矛盾纠纷类警情占总警情数的30.8%。以九户派出所为例,2025年一季度100余起警情,矛盾纠纷占比超60%。
  “群众信任公安,但大量非警务警情冲击了打击犯罪、治安防控等主业。”邹平市公安局副局长马勇的感慨,折射出公安机关基层治理面临的共性难题。
  如何实质性化解来自110报警电话的各类矛盾纠纷,将“信任之重”转化为“治理之效”?邹平市委、市政府坚持系统思维,以“大稳定观”破题,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
  邹平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建由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提出“警源融治”理念,印发《关于建立邹平市“臻邹到”警源融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确立“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治理框架,将其作为平安建设重点任务。
  党委政府大力推进,首先实现的是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的系统性重构。
  (下转第二版)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