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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全国人大官网刊发推介 滨州人大相关经验做法
文章字数:954
  (上接第一版)调研报告要求采取“334”结构,即经验成绩部分占30%左右,问题不足部分占30%左右,意见建议部分占40%左右,推动报告重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加大报告“金点子”比重。事中,邀请人大代表和专家共同参与报告审查,常委会会议期间邀请人大代表对报告及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会后及时将报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凝聚发展共识,推动工作更接地气、更顺民意、更得民心。事后,盯着问题持续跟踪,拓展和延伸监督链条,强化跟踪监督和日常监督,坚持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手,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深度和持久力。
  绘好“效果图”破解“偏软”难题
  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中注重突出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督时限、监督区域四个维度,形成重点突出、纵向联动、横向联通、全面覆盖的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新格局。
  监督对象突出“精准”。聚焦国企优质核心业务,强化国资国企战略功能和担当使命,以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为切入点开展监督,推动提升国资国企在公共交通、供水供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冬季供暖等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
  监督方式突出“创新”。建立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在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增设国有资产监督科,进一步完善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组织架构。创新“1+N”工作方法,围绕国资监督议题,综合运用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监督,打出监督“组合拳”。创新审计整改跟踪监督方式方法,探索形成“1+6+2”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模式,推进全链条闭环监督,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合力,推动查出问题“清仓见底”。
  监督时限突出“高效”。明确监督时限,坚持事出而为、事成为止,持续监督、反复监督。推动出台《滨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查出问题整改分类暂行办法》,明确将问题分为立行立改类、分阶段整改类、持续整改类三类,对整改时限作出具体要求,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监督区域突出“同频”。注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相结合,在预决算审查中重点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坚持“一盘棋”思想,发挥全域监督整体效能,加强与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注重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建立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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