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5日
森林草原防灭火科普知识(二)
文章字数:595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森林防火,从杜绝火源开始,当我们前往森林或山地景区游玩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自己的方便,而忘记保护我们的家园。
  4.提倡文明祭祀,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这些行为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6.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切实负起责任,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如果遇到大风天气,在野外烧火取暖容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8.不要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烟头的表面温度为200摄氏度至300摄氏度,中心温度高达700摄氏度至800摄氏度,烟头极易引燃森林植被。
  9.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赶赴指定地点,进行扑救。
  主办单位:滨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
  供稿单位:
  滨州市应急管理局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