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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助推统计现代化改革
梁中华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分别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之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又作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指明了统计的发展方向。当前,我国正处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实施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需要更高质量的统计数据作保障,深化统计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攻坚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加快改革创新和现代化步伐,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化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法治观念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体现。现代化的统计调查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政府宏观调控与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部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要求的具体实践,对于适应新形势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好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统计部门要坚决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法治统计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维护法治权威,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谋划部署统计改革发展,标志着我国统计事业步入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提质量的新阶段。全面推进统计改革发展,要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完善统计调查制度,变革统计生产方式,规范管理统计行为,逐步实现统计环境优化、统计数据客观全面、统计服务科学高效的新局面。
  树立法治思维,营造良好氛围
  用法治思维领导统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做好《意见》《办法》《规定》及《滨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健全完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用法治思维开展统计工作。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统计工作中的全局性、战略性作用,将统计调查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法治轨道,使依法统计深入人心。持续推进法律“七进”,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统计业务能力培训班授课内容,开展精准普法。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地展现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全社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
  用法治思维规范统计工作。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企业入库纳统现场评估、数据质量核查等方式,深入基层“送法入点”,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流程,善于运用统计法律法规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坚决拒绝和抵制违法干预统计数据的行为,确保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的规范,维护统计权威。
  强化执法监督,为统计工作保驾护航
  打造依法统计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不断加强完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域、全程、全员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和调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机制,明确各专业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从严从实强化制度约束力,确保各项统计调查数据生产流程规范、质量审核把关到位,着力夯实源头数据基础,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有效控制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风险。
  检查严惩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统计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加强对统计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统计法定职责义务履行到位、法禁行为有效根除,维护统计法治权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织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网,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局面。
  加快构建统计信用体系。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用好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构建严重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统计人员信息网络,切实引导和增强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诚信统计意识,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作者为滨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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