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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市开展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以来,拆除废旧房屋3万余户、清理残垣断壁1.1万处,整理土地600余万平方米
建果园种蔬菜让土地升值 清出发展新空间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孙文杰通讯员巴新明曲琳赵恒章曹龙龙报道)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近年来,滨州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打造美丽乡村。自今年3月开始,滨州力补短板、集中攻坚,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村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对清理出的土地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有效盘活,实现了人居环境整治提档升级。
  经过各县(市、区)拉网式核查,全市纳入拆除整治的3万多处。对此,市委、市政府决定,聚焦全力突破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切实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必须彻底解决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问题,圆满收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力争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3月,我市制订下发了《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清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全市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清零行动”拆除范围为墙体破损、变形严重、无人居住的房屋,没有房顶、缺门少窗、无法恢复的残垣断壁。目标是从2020年3月起到12月底,实现全市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率达95%以上,各县(市、区)确保5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实施方案对“清零行动”明确了依法合规、规范有序、综合利用、公正透明四个原则,即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在保证农户宅基地资格权的前提下,拆除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与农户签订协议,由县(市、区)统筹安排部署乡镇(街道)、村集体组织拆除;对清理出的土地,按照“宜建则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合理利用;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拆除工作公开、透明。
  市委、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零行动”高效、有序。成立市县两级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将“清零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同安排、共部署,统筹推进。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调度督导作用,各相关部门围绕“清零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配合、协同联动。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好乡镇街道和各村党组织协调抓总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将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清零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激励力度。
  通过实施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清零行动”,各地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清理出的空地,农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博兴县乔庄镇张庄村连片拆出13处废旧房屋建设了百果园,由6户贫困户包保管理,管理费用由村集体从百果园收益中支付,有效带动了贫困人口增收。沾化区富源街道将村集体、村民双增收融进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清零行动”,鼓励群众种植苗木、蔬菜等,由村党支部创办、领办合作社统一进行销售。阳信县温店镇范家、徐堡村将其与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对接,通过复垦连片拆除的28.8亩空闲宅基地,实现了土地升值1000多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共拆除废旧房屋3.0042万户、清理残垣断壁1.1万处,整理土地面积635.3万平方米;完成植树35.6万株,建设广场、微田园等7485处,综合利用占比达44.91%。全市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清零行动”拆出了乡村新面貌,清出了发展新空间,达到了“三个满意”:村庄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内生动力明显增强,村集体满意;产业发展渠道拓宽,社会满意。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将呈现动态化趋势。滨州将深入总结废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清零行动”经验做法,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在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同时,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在发展现代休闲农业、民宿、合村并居、土地复耕等综合利用方面探索模式路径,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群众受益最大化,让农村更富裕、和谐、美丽、文明,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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