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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减轻基层负担
——访市委编办主任、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佃平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宋国栋张锋
  为解决职责不清,规范明确52项县乡职责
  记者:安全生产、散乱污企业整治、拆违拆临、河道治理等事项职责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都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指出,落实责任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边界,科学界定“属地管理”适用范围。请您介绍一下规范“属地管理”的重要性有哪些?
  张佃平:一段时间以来,“属地管理”作为一种工作方式,在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搞“降格落实”“悬空落实”的问题,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科学界定“属地管理”责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法治原则和效能原则,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和民心所向,明确各级责任,提高行政效率,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疏通属地管理中的堵点和痛点,让县乡两级权责更加清晰、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性机制。
  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近日印发《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围绕编制县乡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健全部门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列出了县乡两级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为全面掌握承担“属地管理”职责情况,梳理当前“属地管理”存在的矛盾问题,市委编办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重点领域进行了调研。针对调研中存在的权责事项不清晰、协调机制不完善,考核指标不合理、追责依据不充分,违法成本比较低、执法成本比较高等问题,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细化,编制了《滨州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
  《清单》是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是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操作性比较强。《清单》主要包括事项类别、具体事项、主体责任、配合责任等内容,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专项工作7个领域,共52项,基本涵盖了目前“属地管理”重点内容,从而进一步厘清了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与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权责关系,实现了科学统筹“属地管理”中责任、权力和利益之间的关系。
  为解决县乡协同联动不畅,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记者:《清单》进一步厘清了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与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权责关系,对于暂未列入《清单》但基层反映的问题怎么办?怎样解决县乡协同联动不畅的问题?
  张佃平:县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市级《清单》划定的职责任务,逐项研究确定运行流程,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8月底前完成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和“说明书”。要重点抓好《清单》动态管理与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管理。《清单》具体实施过程中,对暂未列入《清单》但基层反映存在县乡职责不清等问题的事项,应及时增加到《清单》中;对已列入《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不宜列入《清单》的事项,应从《清单》中减去。同时,要规范《清单》动态调整程序,加强乡镇(街道)对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管理。对县级职能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前,应听取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意见。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进行的评价,应占派驻机构考核权重的60%以上。
  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全力搞好交办事项准入、“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和部门考核评价等机制制度保障。一是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县市区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街道)办理,确需交由乡镇(街道)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可简化相关程序,由县级职能部门作出专项说明,并明确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办事流程、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等,征求乡镇(街道)意见,经县市区机构编制、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由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实行“乡呼县应,上下联动”,赋予乡镇(街道)对辖区需要县市区职能部门解决事项的协调权。搭建“响应”平台,完善“呼叫”“响应”工作机制。三是健全部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对县市区职能部门的评价力度,乡镇(街道)对县市区职能部门的评价结果,一般应占被考核部门绩效权重的三分之一左右。
  建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台账,配套联动抓落实
  记者:规范“属地管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工程。请您谈谈各级各部门如何联动抓好工作落实?
  张佃平:这方面,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建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台账,实行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动任务快落实、见实效,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的获得感。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也将倾力支持县乡依单履职,梳理已出台的政策文件,明晰层级职责分工,按照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今后出台政策文件,内容涉及县乡共同承担责任的,要进行细化,明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审计部门还将把《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审计监督重要内容,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部门、乡镇(街道)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不力、贻误工作的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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