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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沧桑风韵雄劲 滨州22994株古树见证发展诉说乡愁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孙文杰通讯员牛伟志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大自然和祖先遗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滨州优越的地理环境和悠久的发展历史,孕育了丰富的树种资源。据专家鉴定,我市目前共有22994株古树,它们历经沧桑、风韵雄劲,默默见证着滨州人民的奋斗历程。
  当前,滨州正处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审验收冲刺之际,为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滨州古树名木及其故事,增强珍爱保护古树名木、爱绿护绿植绿的意识,大力传播培育森林文化,凝聚起全社会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巨大力量,滨州日报特推出本专版,以飨读者。
  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一般树龄在百年以上的大树,即为古树;而那些树种稀有、名贵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则可称为名木;古树名木树龄在500年以上的为一级古树,300年至499年的为二级古树,100年至299年的为三级古树。
  目前,滨州市共有22994株古树,其中散生古树362株,古树群21个、群生古树22632株;一级古树60株、二级古树298株、三级古树22636株。各县(市、区)拥有古树情况为:滨城区50株、沾化区17020株、邹平市4801株、惠民县130株、阳信县293株、无棣县551株、博兴县149株。这些古树树种包括国槐、枣树、桑树、杜梨、梨树、石榴、丝棉木、侧柏、皂荚、梧桐、臭椿、合欢、苦楝等,年岁最久远的是位于惠民县何坊街道苏家村的一棵树龄1700余年的国槐。
  为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3年8月15日,经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专题讨论,我市出台了《滨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根据《滨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市政府组织专家对滨州市辖区内的所有古树名木进行鉴定,并统一登记、编号、建档、制作和设立了保护标识,落实了管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古树名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对发现有病虫害或者其他生长异常情况的古树名木及时进行救治。
  《滨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和制止、检举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权力。为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禁擅自修剪、移植、砍伐、买卖古树名木;严禁剥损树皮、攀树折枝,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者倚树搭棚;严禁未经管护责任单位(人)同意,采摘果实、种籽或花叶;严禁在树上刻划、敲钉、悬挂或者缠绕物品;严禁损坏树木的支撑、围护设施及标牌等相关保护设施;严禁其他损害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同时,我市对管护古树名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有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近十余年来,滨州市坚定不移开展大规模“林水会战”,在昔日盐碱荒滩上建起了一座绿色生态之城,给市民带来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这个过程中,滨州这些历经风雨的古树名木宛如见证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注视者”,是见证滨州历史的“活文物”,凝聚着滨州气质的根与魂。未来,它们必将得到更加悉心和全面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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