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刘青博
今年是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为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我市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既用好增量又盘活存量,对符合规划要求和条件的项目应保尽保,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供应。近日,记者就市国土规划专班推动重点项目落地情况采访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延博。
成立专班、出台政策、编制新增计划指标预支方案,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记者:疫情期间,我市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进度受到影响。为确保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我市土地管理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工作推进情况如何?
邱延博: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和推进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提高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应进度,我们开展了多项工作。
成立工作专班。2月1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去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成立了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专班,下设规划保障、用地计划落实报批、土地供应保障三个工作小组,调整充实了专班及小组人员。
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做好2020年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2月17日我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的若干措施》;2月25日晚召开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视频会,下发《关于2020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3月6日又召开全市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培训视频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新增计划指标使用、用地报批等方面政策规定,对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
编制新增计划指标预支方案,保障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我局积极向省厅汇报争取支持,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组成多个核查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第一,会同市发改委对需要新增用地的23个省重点项目、57个市级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第二,会同市商务局对74个“双招双引”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第三,编制并下达各县(市)区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预支计划。共落实新增计划指标5531亩,其中10个省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1928亩,3个省重大准备、6个省优选、4个“双招双引”项目和52个市重点项目以及6个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指标3603亩。占省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计划指标的81.6%,超出省厅要求安排比例的31.6%。
开展现场调研督导。3月31日至4月2日,组织对10县(市)区项目用地组卷进度现场督导。截至4月2日,1个项目已完成组卷上报,61个项目已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62个项目完成现场勘测定界,32个项目已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个项目已签订征收土地协议。
市经济运行督导组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导。4月9日,对10个县(市)区重点项目用地组卷进展缓慢问题开展了现场督导。涉及土地问题项目中,已落实新增计划指标项目70个。
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严格,征地程序复杂,征地范围有限定,选址须符合土地和城乡规划
记者:目前,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存在差异,部分项目还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十分严格,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
邱延博: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十分严格,这也是部分项目用地审批较慢的原因。具体地讲,《土地管理法》修改后土地征收规定和程序发生较大变化。一是征地程序更复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时间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延长为30日。二是对征收范围作了严格限定,特别是工业、商业、住宅类用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及省政府批准的成片开发还应符合自然资源部规定的标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还有就是对项目用地有严格的限制性规定。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用地标准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并具备项目可研(核准)报告或说明书及环评、能评、安评等手续,投资主体的投资计划、资金落实要真实可靠,确保新上项目质量和及时开工建设。原则上,用地批准后一年内要完成供地。
加强督促和指导,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工作,倡导节约集约用地,多渠道拓宽用地空间
记者:为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保障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我市接下来有什么工作安排?
邱延博: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三方面措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推进我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加强督促和指导。为加快项目用地报批进度,我局对预下达指标使用和用地组卷报批情况继续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对符合规定的程序压茬进行,压缩市级审查时限,及时督促县(市)区完成报批。同时,优化供地程序,提前准备要件,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开工。
持续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工作。加快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实施,年内完成1万亩验收任务;继续开展批而未供土地的调整利用,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既用好新增建设用地增量,又积极挖潜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多渠道拓宽用地空间。
倡导节约集约用地。继续推行“标准地”出让,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主导产业、项目方向以及投资强度、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相关指标,以及规划、配套设施等建设条件,一次性公示、纳入土地出让条件,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鼓励各地积极建设标准厂房和企业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升级建设多层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用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