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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惠岭:大时代中“拙力”成长的学者型法官


  滨州日报/滨州网记者 罗军 邱芹
  没有呼朋唤友,没有应接不暇地凑局,2020年春节前,一杯茶、一本书,陪在90岁老娘身边,遛弯、赶集,就是蒋惠岭回无棣老家的主要意义所在。
  从1980年考入北京政法学院,也就是今天的中国政法大学,无棣人蒋惠岭一直靠着自己的“拙力”在学习、工作。而今,虽是法学界执牛耳者,亦官至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国家法官学院的副院长(主持工作),但他更愿意将这些荣誉、声誉归至岗位,“只是在国家赋予的岗位上做了一些显性的工作罢了”。
  蒋惠岭通过高考进入大学,毕业后恰逢改革开放事业起步急需法律人才,他迅速找到了施展抱负的平台。他多年伏案、调研、深耕,一些立意高远的研究成果已经写入司法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进而转换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
  每个人的命运都随着时代浮沉。农家子弟蒋惠岭在无棣这片退海之地上出生、成长,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凭借自己的决心、勇气和持久的“拙力”,在中国法治进程中、在时代洪流里书写了精彩人生。
  参与中国法治改革进程三十三载,始终守护“为公”初心
  2019年底,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全国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结果揭晓。在2017年度一等奖13篇(件)作品中,其中就有人民法院报刊发的“于欢案”系列报道,而系列报道中的评论作者名为“法言平”。
  发生在2016年4月的这起案件,已经成为中国法治道路上一个新的标志性案件。在当时,社会各界对于案件的关注度持续升高,急需权威理性的声音引导舆论。2017年6月下旬,人民法院报在一版连续刊发多篇署名“法言平”的评论文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最高法从多个角度剖析“于欢案”。
  署名“法言平”的评论文章,执笔者就是时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
  1980年,蒋惠岭从无棣一中考入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1984年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继续读研深造,1987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同年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
  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蒋惠岭先后在研究室、办公厅、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司法改革办公室等部门工作,1997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2006年起,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2015至2018年,担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并兼任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长。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高级法官,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他先后从事行政、民事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参与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活动,开展专项调研,起草重要司法文件,开展应用法学研究,特别是从事司法改革方面的组织协调、方案起草、监督实施等工作,参与了人民法院第一至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等重要改革方案的起草、实施等工作,并参与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承担多个改革项目的实施指导。
  时光的年轮倒转回1987年前后。
  当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行政诉讼法立法工作提上了高层的议事日程。
  1987年,以行政立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蒋惠岭研究生毕业,成为中国最早一批行政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是应松年。后者后来被称为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创始人和带头人。
  进入最高法后,蒋惠岭跟随应松年,参与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起草工作中。1989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翌年,正式生效。在此促进下,1993年时任总理李鹏在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依法行政”,其后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
  《行政诉讼法》对中国改革开放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1992年上映的电影《秋菊打官司》,背景就是《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其后,随着立法起草工作的结束,蒋惠岭进入研究室工作,开始了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司法解释等工作。
  熟悉法院工作的人都知道,法院的研究室虽不直接参与审判、执行等工作,但其处于业务的“中枢”,特别是最高法的研究室,其起草的审判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是办案的依据,发挥着“立规矩、定标准”的作用。
  人尽其才。在研究室,蒋惠岭以“静水流深”的性格作风,踏实而创新性地开展学习、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人们对于公平和效率的需求也日益强烈。特别是1995年以后,最高法着手推进法院自身的司法改革,蒋惠岭再次参与其中,全面系统地研究司法制度、改革方向和方案、措施。十八大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中的诸多新理念和举措,正是蒋惠岭和同事们当年学习、调研、思虑的成果。
  积累了丰厚的业内声誉的蒋惠岭,一直保持着谦逊的本色。他的自我评价是:“这是工作、岗位、职务赋予的,并非我个人成就。只不过,我的工作带有更多的显性色彩,需要经常走在前面立说、撰文、布道、成矩,但这是集体的智慧和汗水。”
  和做法官相比,从事律师等服务行业更能实现财务自由。作为专业领域内的精英,蒋惠岭的一些同事、同学都转行从事律师工作,但蒋惠岭始终固守清贫,不为所动。
  他说,每个人的选择不一样,追求不一样,自己是一个习惯于用“拙力”的人,希望沿着始终如一的“轨道”前行,在本职岗位上做成几件事,进而让更多的人受益,这种“为公”的初心和成就感带来的踏实、喜悦、幸福更为淳厚。
  高考恢复第四年,17岁农家子弟成为“天之骄子”
  农家子弟金榜题名,背后靠的是家庭支持,自己寒窗苦读。
  1963年,蒋惠岭在车镇乡蒋桥村一个普通农家出生。父亲蒋铭山在邻县沾化教书,母亲崔玉梅在无棣务农。虽说父亲“吃工资”,但母亲是个农民,不但要下地挣工分,还需要在家照管蒋惠岭兄妹五人。五人中,蒋惠岭行四,上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吃的、穿的、用的,基本都是母亲的手工制作。兄弟姐妹们寒暑假都参加生产队劳动,挣工分,替母亲分担家务。在日复一日的生活劳作中,蒋惠岭除去下地干活,还学会了纺线等技能。
  虽然一年到头,全家人都在为吃穿而努力,但蒋惠岭的父母却一直在鼓励孩子们努力学习。
  蒋惠岭回忆,那时候,父亲每个月从沾化回无棣一趟,带回来的最多的也是文化学习方面的东西。大约在他七八岁的时候,父亲带回家一张世界地图,让这个农家子弟看到了世界的模样,原来在自己生活的村居之外,还有那么宽广的天地。
  “当时在农村,家里有一张世界地图,就像全村只有你了解了全世界一样,那种感觉,是多少好吃的、好玩的都无法比拟的。”蒋惠岭说。家庭的教育氛围对孩子们来说影响很大。蒋家的孩子不追求吃穿用,追求最多的就是找机会多看书。
  广泛读书,加上爱学习,蒋惠岭从小学一直到初中,一直是全校第一。1978年,无棣实行重点班制度,蒋惠岭考入无棣一中,并进入学校的重点班。
  1980年,也就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四个年头,17岁的蒋惠岭和很多退伍军人、工人一起走进高考考场,并以356分的成绩夺取全校文科第一。
  春华秋实。当年秋天,蒋惠岭从偏远的鲁北农村,进入北京读大学。1984年,蒋惠岭又顺利考取了本校研究生。3年后,研究生毕业,他走进了最高法的大门。
  时光如流水。转眼之间,蒋惠岭在北京已经求学、工作四十载。其间,全家人陆续搬到县城工作生活。如今,父亲蒋铭山已离世,老母亲年事已高,身体偶有小恙。只要有三天以上的假期,蒋惠岭都要回到无棣,在家中陪伴、侍候老母亲。
  2020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八。记者来到崔玉梅老人位于无棣县委老宿舍院的家中。
  60平方米的房间,家具简单,气氛温馨。在客厅茶几的玻璃下,铺满了老人自己剪的花、蝴蝶、字。房间靠墙的一角,放着一台缝纫机,墙上挂着各种颜色的线,这是老人制作鞋垫的“车间”。无论冬夏,只要天气可以,她就蹬着三轮车,带着“产品”到附近的市场上售卖。老人的记录本上自己手写着:2019年,卖了4023元。
  儿孙满堂,个个有出息、孝顺,吃穿用不愁,耄耋老人为何还要去挣这份“辛苦钱”?
  崔玉梅是个心灵手巧的人,更是闲不住的人。老人不图钱,做鞋垫,是她年龄大了以后的一种寄托,也是和老姐妹、老街坊沟通交流的媒介。她只要一打眼,陌生人多大的脚她一下就能说得准。
  蒋惠岭说,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老人识字量不少,现在还能自己查字典、读书看报,这种终生学习、持之以恒的态度,是家族中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对他影响最深的。
  十八大以来,深度参与全面依法治国进程
  4年的大学生活和3年的研究生经历,虽然看起来挺长,但依然不足以让蒋惠岭理解法治这个治国之策的深厚内涵。
  从1978年到1987年的十年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初步探索和局部试验阶段。时光不等人,为了更快地推进法制体系建设,国家不断派出学习考察团,到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经验,尽快与改革开放事业相适应。
  1995年,蒋惠岭经过考试选拔,与来自中央司法机关的另外9人赴美学习,这是他第一次出国。后来,蒋惠岭又多次到国外境外学习考察。1996年以来,他先后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NU)、悉尼大学、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1999年赴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法学院留学,于2000年获DESS(硕士)学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尽管从技术层面,可以“拿来主义”,但蒋惠岭的认识也很清楚:“脱离中国国情盲目接受外国体制是愚蠢的,但不顾及世界法治文明的进步而墨守成规更不可取。”
  蒋惠岭说,我们去国外学习,肩负着国家使命。我们的学习成果将来全部会应用到工作当中。如果我们学不会,甚至学歪了,对国家是一种浪费,甚至有可能延误、误导国家的法治进程。
  进入最高法几年后,每一份下级法院简报就是一粒沙石,每一个批复就是一块砖头,每一起案件就是一片预制板,每一篇文稿就是一根钢筋,蒋惠岭认真对待每一份工作,逐渐夯实了自己的根基。
  1995年,刚刚32岁的蒋惠岭已经在《人民司法》上发表了十多篇关于司法改革的系列文章。“只见其文,未见其人”,许多人把他想象成了既有锐气又十分老到的“50岁左右的法官”。
  党的十八大以来,蒋惠岭参与调研、起草、修改国家司法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方案,可以说深度参与其中。
  蒋惠岭举例说,今天推动的基层法院人、财、物由省级法院统管这一措施,是1995年前后蒋惠岭和同事们提出的,指向的正是解决司法权力的地方化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在蒋惠岭看来,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成就,即在其中。
  作为一名深入其中的参与者、推动者、见证者,蒋惠岭感慨,今天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是一种突变,不是坐在办公室凭空臆想出来的,而是几代人前赴后继二三十年思考、实践、修正的结果,既有理论的深厚又有现实的丰满,更浸透着是党中央的深谋远略。
  2018年,蒋惠岭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任上调任国家法官学院副院长,后主持学院的全面工作。
  国家法官学院主要是为全国司法系统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主要工作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法官培训工作。每年,国家法官学院承担近200期的各类法官培训班。二是作为高端智库,为中央、最高法相关工作决策提供建议、方案等。
  蒋惠岭上任后,力推教学改革,加大科研投入,改善管理模式,调动全员积极性,朝着“建设国际一流司法学府”的目标大踏步迈进。他启动了新形势下学院的“三定”工作,为科学管理奠定组织基础;他开展了精品课件评选活动,激励那些授课水平高、效果好的老师;他发布了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新课程的公告,不拘一格发现人才、发掘课程;他规划了“智慧学院”建设蓝图,与最高法院抓的“智慧法院”战略遥相呼应;他把科研工作作为提升学院实力的基础要件,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为平台,调动全国法院系统的研究力量,围绕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入研讨……
  通过在国家法官学院两年的工作,蒋惠岭深切地感受到,正义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法官的质量、人才的质量上。国家法官学院以及全国各分院的培训工作是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全身心投入。
  于他,责任更重了。
  改不了的乡音,戒不掉的乡愁,通过多种途径建言献策富强滨州建设
  改不了的是乡音,戒不掉的是乡愁。几十年来,虽然路途遥远,交通辗转不便,但是依然阻挡不住游子回家的脚步。
  蒋惠岭说,“无棣、滨州”就像是大脑中设定的搜索关键词,不管何时何地,只要看到、听到这几个字眼,会不自觉地多看几眼。这几年,借助于移动互联网,有了微信群,蒋惠岭了解家乡的途径更多了。
  2019年早春三月,“在京专家建言献策助力‘富强滨州’建设”座谈会在滨州驻京联络处举行。座谈会上,100余名在京滨州籍高端人才根据各自专业和研究方向提出了真知灼见。
  座谈会上,蒋惠岭建议滨州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与中央部署的各项措施逐一对表对标,根据滨州实际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
  比如,他建议开展法治理念大讨论活动,清理、转变陈旧、落后、低端的管理观念,树立与法治中国建设相一致的先进治理理念。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滨州纲要》,确定五年、十年或更长时间达到的水平。在全市大规模开展树立“规则意识”(法治意识)活动,把权力锁在制度的笼子里,保障社会在法治轨道运行。加强法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利用外部资源,举办各种新题目、新内容的培训班。制定严格的法治考核标准,以考核机制促进滨州法治水平的迅速提升。
  2019年以来,滨州全市上下答“六问”践“八策”,积极落实“757”工作方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蒋惠岭看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蒋惠岭说,所谓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就是涉及其中的事要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涉及其中的人都要通过法治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尊重和实现别人的权益。如果违反了规则,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可以说,这就是给所有人一种预期,即按照既定规则运行,能八九不离十,就可以“万事不求人”,达到“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理想状态,这样才可能在法治框架内最大限度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康曌对本文亦有贡献 
记者在蒋惠岭母亲家中采访。(张丹摄影)
蒋惠岭(张丹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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