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王辉报道)3月11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辖区社会公众道路出行需求状况,全面恢复省内道路客运市际班线和城乡客运,恢复汽车客运站运营。同时,视情逐步恢复起讫点均在低风险县(市、区)的省际班线客运(湖北省、北京市省际班线客运暂不恢复)。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严禁在途经的中、高风险地区上下乘客。途径中、高风险县区的客车,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消毒通风频次。要督促客车驾驶员掌握运输路线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客车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规定及时进行处理。恢复的省际客运班线,不得搭载有湖北居住史且未满14天隔离观察期以及来历不明的乘客。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者接驳运输等规定,对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6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2名及以上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