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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仍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和有明确肺炎症状的病人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葛肇敏报道)近日,我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已由Ⅰ级调整为Ⅱ级,且经省评估我市所辖县(市、区)均为疫情低风险区。为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总体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满足患者就医需求工作,3月10日,我市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我市日常医疗服务的通告》,有序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有序恢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通告》要求,我市从3月1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全面落实省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的基础上,有序恢复正常的医疗服务。但经医疗机构自评或相关部门检查,认为预检分诊能力不足、感染防控不到位的医疗机构或相关科室,继续暂停开诊。
  医院的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门诊和检验科、影像科等传染病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科室,应当强化医务人员防护,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确保有效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口腔、眼科、耳鼻喉等专科医疗机构开诊前,需经医疗机构负责人对照防护标准等做出依法依规执业书面承诺,并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现场审核评估后确定是否开诊。
  医疗机构的便民门诊、慢性病门诊、查体中心、内镜检查、肺功能检查、呼气实验检查、高压氧治疗等科室,由各医疗机构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自行评估决定是否恢复相应医疗服务。
  保持原有防控措施力度不减,严禁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严防严控“防输入”
  《通告》明确提出,严禁违规接诊发热患者。未设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仍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和有明确肺炎症状的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预检分诊流程,及时引导发热病人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并将患者情况及时向所在县(市、区)指挥部报告。
  同时,医疗机构所有入口均应设立体温筛查点,对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对发现的发热患者予以登记,并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充实预检分诊力量,提高预检分诊能力。对门诊、急诊患者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分析病情,合理分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医师充实到发热门诊。
  医疗机构要严格住院部24小时门禁管理,谢绝探视,严禁在病房开展门诊服务。(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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