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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要法规制定工作实行“双组长”制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罗军通讯员徐清涛宋菲报道)近日,由两位市领导担任专班组长的《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制定工作专班成立,标志着我市重要法规制定工作开始实行“双组长”制。
  据了解,实行“双组长”旨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协调机制。“双组长”制度主要适用于涉及部门多、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立法难度大的重要法规。
  “双组长”制度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原则。双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相关专门委员会或法制委员会的副主任和市政府分管或者联系法规草案起草部门的副市长共同担任。其他成员一般由市政府联系法规草案起草部门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司法局以及法规草案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也可以吸收法规草案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相关专家等参加。视情邀请市委改革办、依法治市办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与。
  在具体执行上,实行“双组长”制度的具体立法项目,一般在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后确定。实施“双组长”制度时要成立重要法规制定工作专班,实行立法起草工作“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领导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双组长”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协调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开展联合调研考察等形式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利益调整和争议问题,确保法规制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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