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刘宁报道)近日,滨州市司法局下发通知,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度上提出五项新举措:
在人员接待上有新举措。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可根据疫情防控方案适当调整、灵活安排现场接待时间、接待时长和接待人员数量。对因疫情导致无法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律援助申请人,可临时启用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各地法律援助工作站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当调整值班律师服务模式及服务时间。
在服务方式上有新举措。充分利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认真做好涉疫情法律事务咨询工作。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山东法律服务网寻求法律服务,各地公共法律服务部门也要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人群在接待场所聚集。
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上有新举措。村(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利用电话、微信群、网络提供好法律服务。
在公证为民服务上有新举措。利用好公证信息化手段,对于办理简单公证事项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的,引导群众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申办和邮寄方式送达,降低外出感染病毒风险。
在工作措施上有新举措。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涉疫情上报和工作落实,及时将群众涉疫情法律事务咨询分类整理,上报省厅。对于上级指导性意见,积极落实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