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村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基层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在2019年7月份召开的全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我省提出要在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合村并居、鼓励改革创新、坚持文化铸魂、守好“战略后院”和明晰县乡职责“六个方面”共同发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应从四个方面探寻路径。
强化党建引领,树牢乡村治理领导核心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标要求,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力、战斗力方面还有差距。集中表现在:履行职责“虚化”。少数农村党支部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不坚决或不到位的现象。作用发挥“弱化”。有的农村党支部“一年开不了几次会,一开会不是举拳头就是收党费”,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待提高。队伍建设“软化”。村“两委”成员在群众眼里是“干部”,却不在体制内。上级党委政府对村“两委”约束、管理停留在党纪范围内,缺乏有效制度约束。有的村将发展党员作为扩充“家族势力”的工具,利益来了抢着显示党员身份、讲条件、要待遇,组织需要时“躲猫猫、玩失踪”。
树牢乡村治理的领导核心,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必须放在首位。事业发展需要干部担当作为,要用好工作中涌现出的新生代干部、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老干部和“第一书记”,把那些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经验丰富、富有热情,精力充沛、理念先进的干部推到工作一线,进而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加快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化解群众诉求的能力。
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夯实乡村和谐稳定基石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小古城村,“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这里十多年来一直保持的村民民主议事制度,走出了一条“善治”之路,给我们提供了鲜明借鉴。小古城村通过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村集体经济可分配收入由2003年的27.6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51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的6379元增加到2018年的37720元。
实现乡村治理必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培育服务型、公益性、互助性农村基层组织,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在市委党校派驻第一书记履职的惠民县淄角镇焦吴村,2019年村里启动了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全村131户村民已完成拆迁。拆迁作为农村建设的一个大难题,历来让基层党组织头疼,但这个村得益于有威望、有执行力的村“两委”和第一书记的扎实工作,全村没有出现一例上访、闹事等现象。
在“三治结合”的基础上,还应当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有利或有害,群众要明白。”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应组织并引导村民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通畅村民与基层党组织和政府的沟通渠道。
增强村集体经济活力,夯实乡村治理物质基础
培育坚强的农村党组织是有效解决乡村治理“有人干事”的突破点。增强村集体经济活力则是有效解决乡村治理“有钱干事”的落脚点。近年来,滨州抢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利契机,大力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清零·倍增”计划,增强村级党组织自我保障、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能力。但也应当清醒看到,当前村集体增收方面还存在短板。例如:村集体收入中基于土地承租所获收入占比过大,拓展收入渠道和来源方法不多;发展村级集体的主体作用欠缺,少数村还存在“等、靠、要”思想,指望上级帮忙扶持等。
因此,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工作要从任务攻坚转向常态落实。立足村情民情,结合资源禀赋,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主渠道”,应该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以规模效应带动集体增收。如阳信县水落坡镇吴家坊村确定了“特色种植→肉牛养殖→牛粪回收→食用菌种植→废料回收→有机肥加工→特色种植”的生态循环产业链模式,全村2018年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此外,还应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发展“边角经济”、培育特色产业、发展服务经济和乡村旅游等多种措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开辟集体增收新渠道,提升村级集体“造血”能力。
增强乡村文化软实力,扮靓乡村特色风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实行自治和法治的同时,注重发挥好德治的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要继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和创新,并不断总结推广。”但从整体打造效果、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看,不少地区还存在:乡村特色文化受关注度低,村居间文化雷同度高。目前对乡村特色文化的印象还停留在农家乐、山水游、古迹游等旅游业态上,普遍存在“工厂化”生产的趋同性。缺乏整体区域性规划,各村居间形成文化隔断。如有的村有传统手艺历史,但临近村却以工业为发展方向,导致形不成联动效应,形不成品牌拉动。乡村特色文化与现代设计脱节,难以获得中青年群体的青睐。主要表现在青年人不愿遵循村规民约、家风家训等民俗规范,对传统手工艺传承不欣赏、不学习,婚丧嫁娶等农村仪式感强的活动不参与、不理会。
乡村治理不仅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更要乡风文明。必须在农村中宣传市情、国情,让农村群众了解滨州发展,了解党和国家政策。党委政府必须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始终坚持公共属性,宣传中必须紧密结合传统文化、传统资源和地域特色文化艺术,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地方剧种,来表现老百姓身边的人和事,创作演出如《杨广和》《梨花雨》等农村题材剧目,用党的思想舆论占领农村思想阵地。各级党委和党组织必须加强领导,特别是要让村“两委”成员明确“经济上去了,一切都好了”的片面观点的危害性,把农村基层党组织打造成推动乡村振兴、引领乡村特色文化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挖掘和培养一大批优秀的乡村本土文化人才。要特别重视对乡土人才的挖掘,本乡本土的农村艺人乡土感情要更深刻,乡土文化理解更到位。
(作者为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