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赵文清高猛猛报道)2月2日,记者在滨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了解到,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向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下发了《关于使用专项党费支持基层党组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使用专项党费用于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将党组织的关怀温暖传达到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保障。
据悉,这笔专项党费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服务“双报到”社区和包保小区疫情防控有关药物、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使用过程中,重点向防疫一线单位倾斜,切实发挥专项党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关怀温暖、坚定信心决心的重要作用。《通知》要求,按照“先审批、后报销”原则,严格审批报销,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把资金用在最紧迫最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