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荆常忠通讯员张岩凯报道)12月18日至19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6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文禄,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傅成栋、吕德章出席会议;佘春明、王文禄、吕德章分别主持有关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以上三个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部分住滨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滨州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召开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决定了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书面印发了关于农村立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备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市县(市、区)跨预算级次拨款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佘春明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佘春明在主持会议时要求,《滨州市城市绿地管理条例》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要着力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宣传贯彻,推动法规落地见效。他强调,要切实抓好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和会议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会议新任命人员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为建设富强滨州增砖添瓦。
佘春明指出,听取住滨的省人大代表述职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是落实选举法、代表法有关规定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展现履职成果、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有效途径。人大代表要不断深化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尽心尽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佘春明强调,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明年2月上旬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呼声,努力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为广大代表作出表率。
副市长潘青、郝吉虎,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军等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会议期间,王文禄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他还主持召开了列席会议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了解代表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相关决议、公告见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