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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滨州办法”得到全省认可并推广,努力让参保群
众收获更多幸福感
  今年是滨州市医疗保障局成立的基础之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富强滨州”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医保理念,重点抓好落实、服务、监管、改革、保障5个篇章51项重点工作,打好“控费降负组合拳”,实现了开好头起好步的目标。
  市医保局不断改革创新,打造医保“滨州办法”。在全省率先带头推进经办服务“六统一”、标准化、网上办和掌上办,积极落实“一次办好”。积极探索实施医保付费改革,通过“医保付费”杠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引导合理就医秩序形成。先后探索实践了公立医院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民营医院按病种付费改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付费改革,激发医疗机构发展活力,促进医疗收费逐步规范。正在探索实施中医药医保付费改革和乡镇卫生院按病种付费,引导建立合理医疗、因病施治医疗秩序。系列改革以来,全市参保居民住院总费用年增长率由19.88%降至5.35%,次均住院费用年增长率由17.31%下降为2.82%。
  2019年,全市参保人员达381万,参保率97.17%;实现了精准扶贫四类人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3个100%全覆盖。精简证明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办事,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多项医保结算一站式服务。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经济负担,通过调整政策,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1.8万元降低至1.3万元,封顶线为40万元;贫困人口起付线由6000元降至5000元并取消了封顶线,报销比例阶段性提升5-10百分点;将苯丙酮尿症所需特殊食品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唇腭裂患者、脑瘫患者、自闭症儿童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37种职工门诊慢病和19种居民门诊慢病的疾病患者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在全部县市区推开,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负担,让失能老人体面养老,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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