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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李永杰于2019年8月10日不慎将身份证遗失(身份证号:372328198010123018,住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新立河西路567号11号楼3单元502号,签发机关: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有效期限:2015年1月30日至2035年1月30日),在此郑重声明该证件作废,任何以此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具有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由此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责任,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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