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探索建立信访举报、责任追究、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四项机制”
邹平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滨州日报/滨州网邹平讯(通讯员李中琦报道)7月31日,邹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彰显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今年以来,邹平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主导推动作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探索建立信访举报、责任追究、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四项机制”,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畅通渠道,规范信访举报机制。市纪委监委从鼓励保护干部群众依法检举举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信访监督的原则出发,从健全完善信访举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入手,着力发挥信访举报的重要作用。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创新开展“连心为民百日大接访”活动,变“坐等来访”为“主动下访”;率先在全市建立网络信访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微”多位一体的信访举报体系;大力倡导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占比达49.4%,建立实名举报办理“三见面两反馈”制度,让信访群众最大程度参与案件调查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来,有效提升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针对性、时效性,遏制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果断亮剑,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在鼓励保护依法检举举报的同时,市纪委监委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一方面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理直气壮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亮明态度,信访举报绝不是打压能者的报复手段,恶意诬告陷害行为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在工作实践中注重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予以支持、保护;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如属错告,按照有关规定对错告者说明情况,并教育提醒错告者;如属诬告陷害,按照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诬告者严肃处理,提高党纪国法的震慑作用。
  澄清正名,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耽误。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信访举报失实澄清保护办法(试行)》,对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陷害等失实举报的,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予以澄清。(下转第二版)

版权所有:滨州日报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