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的发布,进一步明晰了县乡职责,规范了“属地管理”。清单列出的52项具体事项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共有18项,包含了食品药品监管、消费者维权、特种设备、广告、价格执法等方面内容,进一步明晰了县乡职责边界,既有利于市局对县级局的工作指导,理顺县乡工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又有利于分清职责,促进各自履职尽责。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贯彻落实县乡“属地管理”有关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明确在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中县级局、乡镇所、乡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分工,强化干部职工担当负责、履职尽责的主动性,为切实解决“降格落实”“悬空落实”问题打牢基础。
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县级局根据清单划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任务,逐项确定工作运行流程,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并结合“属地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加强“属地管理”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及时对需要增减及内容需要调整的清单事项进行梳理调整。同时,加强对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督导,督促县级局主动加强与乡镇(街道)工作联系,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相互配合,依法履职,共同做好本地市场监管工作。
切实履职尽责。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共承担2项“757”分解任务、5项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以及4项年初“亮目标”承诺。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了“食安护佳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回头看等活动。
下一步,在贯彻落实“六问”“八策”和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过程中,将充分发挥《清单》作用,推动县级局和乡镇所扎实履行职责,做到基层监管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建设富强滨州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