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带路”行为和“车匪路霸”等涉黑涉恶犯罪以及“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犯罪,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安机关将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以经营停车场等名义,从事“带路”“指路”和疏通“关系”服务,为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或降格处罚提供便利的;
2、通过设卡拦截或强行拦截等方式对过往车辆敲诈勒索“通行费”“带路费”的;
3、组成带有涉黑恶性质的“带路”组织或团伙,向过往车辆强行收取“包月费”“通关费”的;
4、通过蹲守、尾随、盯梢等方式,获取执法部门日常执法动态信息,为运输车辆提供躲避执法检查信息的;
5、违法车辆不停车接受检查、强行闯卡闯关,或无理取闹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的;
6、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使用套牌、改装、拼装车辆等骗取交警业务办理的;
7、组织、参与驾驶员考试替考等作弊,组织、参与驾驶证买分卖分,帮助他人逃避处罚的;
8、驾校教练或其他人员编造事实,以“驾考包过”“打点考官”等谎言,骗取学员或者其他人员钱财的;
9、通过其他不法手段,侵害办事群众合法利益,干扰公安交警部门执法办案的。
对内外勾结,为“带路”组织“带路人”或驾驶员、车主违法违规提供执法信息或充当“保护伞”的民警或警务辅助人员、交通运输路政管理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带路”违法行为和“车匪路霸”等黑恶势力犯罪以及“车虫子、证贩子”等非法中介违法犯罪线索。凡是举报非法“带路”“设卡收费”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之规定,视情分别给予10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
滨州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543-3300170
电子邮箱:bz0543110@126.com
滨州市公安局滨城分局
举报电话:0543-2115578
电子邮箱:bcxj110@163.com
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
举报电话:0543-2274500
电子邮箱:zhxj110sh@163.com
滨州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举报电话:0543-2293516、0543-2293570
电子邮箱:s282491047@163.com
滨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举报电话:0543-3309927
电子邮箱:gaoxinquxingzhen@163.com
滨州市公安局北海分局
举报电话:0543-6586033
电子邮箱:bhxzdd2633@163.com
邹平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543-4328110
电子邮箱:zp110sh@163.com
惠民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543-5356110
电子邮箱:hm110sh@163.com
阳信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543-8587390
电子邮箱:yxxgajxjdd@163.com
无棣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543-2256569
电子邮箱:wdxzddzadhzd@163.com
博兴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543-2167578
电子邮箱:hancm0901@163.com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