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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构建科学便捷高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李伟伟通讯员刘健报道)5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了一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推演活动。他们邀请10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向与会企业代表解读《滨州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讨论稿)》和“拿地就开工”审批新模式。通过面对面交流,更好地征求企业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箭在弦上”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而评价营商环境的参考标准主要参考世界银行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17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在全球200多个经济体中整体排名78位,其中“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位列172位,在10个评价指标排序中列最后。为提升建筑许可的排名,2018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住建部牵头开展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专项行动。
  年内在全国全面推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提出要打破传统观念、路径依赖,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行“拿地就开工”审批模式。
  依据国办发〔2019〕11号和省方案(送审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作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审批流程、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并以北海裕能化工项目为例,制作了3张表、3张图。二是深入调研,深挖工程建设审批中部门缺协作、系统缺互联、数据缺共享、业务缺并联等“堵点”“痛点”。三是吃透上级政策精神,多次外出考察学习“拿地就开工”“多图(测)合一”等省内外先进经验。四是对标先进,问题导向,反复研讨,制定了《办法》主文件和“代办帮办、多审(图)合一、多测合一、会商联审、审管信息互通”5个配套文件,并根据部门会签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推行“拿地就开工”审批模式
  该《办法》坚持“宽审严管、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加快提升项目审批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上半年,全市社会投资类、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65、90个工作日以内。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上半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在范围上覆盖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在事项上覆盖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在审批流程上覆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审批全过程。在审批模式上推行“拿地就开工”,实行“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和会商联审,部门无理由限时办结、无条件并联审批;选取重点项目先行先试,总结完善,2019年9月全面推开。
  强保障、塑流程、减事项、简管理、合并办、快速批、放权限、优体系、代帮办、重监管
  此次改革主要包括十部分内容,简要概括为10句话30个字,即:“强保障、塑流程、减事项、简管理、合并办、快速批、放权限、优体系、代帮办、重监管”。
  强化基础保障。整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在有条件的区域对环评、能评、震评等实行区域综合评估。
  重塑审批流程。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各阶段均实施“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改变“一刀切”管理模式,按资金来源、工程类别及建设规模,我市划分为5类:社会投资工业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调整审批时序,各类评价评估事项由传统的串联调整为并联办理,并延后至开工前完成即可。
  精简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监理合同备案等7项审批事项;取消市政公用服务申请,简化手续办理,减少企业临柜次数。
  简化审批管理。加快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可凭政府会议纪要、文件和施工图审查意见组织工程招标;市政改造项目不再提供用地、规划、环评审批手续,依据城建计划即可办理立项和施工许可手续并实施;简化设计方案报审用地条件;制定主观审查负面清单和审批豁免清单;对可以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
  合并办理事项。整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建设用地批准和用地规划许可;推行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机制,简化设计方案审查内容,只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建设条件以及相关技术规定确定的规划控制要求,设计方案通过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多图(测)合一”;质量监督手续、安全措施备案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办理;实行限时联合验收。
  鼓励“带方案出让用地”,构建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项目,可直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规划明确的产业区块范围内的工业项目,设计方案审批时间压缩为2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且不涉及危化品等需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全流程。
  下放审批权限。采取下放、委托、市区联动三种方式,向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全链条”下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权限。
  优化审批体系。搭建市县一体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亮灯管理等功能;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一个窗口”集成服务;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单,每个审批阶段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
  推行全程代办帮办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帮办中心,建立专门队伍,各类园区确定代办帮办“服务大使”,为企业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店小二”服务。
  强化监督管理。以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为重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信用平台,构建联合惩戒机制;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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