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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滨州日报/滨州网沾化讯(通讯员 孙乐乐 报道)4月3日,沾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高某某、王某某等7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整个庭审持续7小时。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某某多次组织村民采取阻挠施工的方式争抢工程,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等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被告人高某某、王某某系首要分子,其他5名被告人系积极参加人员,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当庭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涉案被告人较多,经合议庭合议后,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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