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记者 郭刚 通讯员 宋佩佩 胡莹莹 报道)3月26日,滨城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2019年,滨城区将加强部门协同、社会共治,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严格依据“四个最严”要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监管创新,健全工作机制,采取八项措施全力提高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针对“315曝光问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比如教育学生尽量不购买“辣条”等“五毛食品”。
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评定结果向公众公示食品安全等级,并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信息进行管理,学校食堂量化分级B级以上要达到90%以上。
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明厨亮灶”工作。以清洁厨房为抓手,结合行政许可、量化分级、“食安山东”创建等,在校园食堂中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同时推出一批有特色的“明厨亮灶”示范食堂。
开展学校食堂食品抽检工作。在完成国家、省级监督抽检任务的基础上,自主组织一系列学校食堂抽检工作,抽验重点是餐饮具、蔬菜、自制面制品、猪肉、煎炸植物油等品种,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维护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完善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保障责任,加强巡查督导,强化驻点保障和现场快检,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安全保障监督工作,做到全程监督,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各学校安排一定学时的食品安全课,引导家庭和社会广泛关注饮食安全,营造“人人关心饮食安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学校主管领导和食堂管理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持续开展“食安山东”示范创建。在2018年规范了两家学校食堂申报省级“食安山东”示范单位的基础上,2019年将继续创建一批示范学校食堂,引导督促各学校食堂积极申报参加。
推进社会共治。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复杂问题,形成良好合作工作格局。结合“明厨亮灶”、“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关注度,搭建起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平台,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